注册公司执照申请名称那些事

更新时间: 2025.12.16 04:26 阅读:

企业名字申请

一、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:

1、 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
2、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
3、 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
4、 国家部门名称及番号;

5、外国文字、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;

6、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
二、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;

三、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;

四、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。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;

五、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。

六、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核准:

1、与同一工商行政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,有投资关系的除外;

2、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;

3、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;

4、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;



•••展开全文
没解决问题?查阅“相关文档”